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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清明节”假日门诊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9 作者:门诊办

根据国家《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有关规定,2013年清明节假期为:4月4日—4月6日放假三天。
    我院清明节值班安排如下:
      4月4日—4月6日全天正常门诊。
    其中:4月4日(周四按周六班安排)
    4月5日(周五按周六班安排)
    4月6日(周六按周日班安排)
    4月7日(周日恢复正常门诊,上周五班)

注:
    1、假日门诊期间老专家诊区、特需晚间门诊停诊;急诊24小时应诊。
    2、眼科、口腔科、感染科、肛肠科、肿瘤科、推拿科半日门诊。
    3、疼痛科、男科、(5日上午半日门诊)
    4、特需门诊4日停诊,5—7日正常门诊。(特需停诊咨询电话5217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