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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门诊特殊病”备案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3-09-22

一、哪些疾病属于“门诊特殊病种”?

为减轻大病患者的个人负担,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将“恶性肿瘤、多发性硬化、眼底病变眼内注射治疗、肾透析、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耐多药结核、C型尼曼匹克病、中重度过敏性哮喘生物制剂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肝移植、肾移植、肝肾联合移植、心脏移植及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规定为特殊病种,制定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管理规范》,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我院目前可申办的特殊病种为:恶性肿瘤、眼底病变眼内注射治疗、肾透析、再生障碍性贫血、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中重度过敏性哮喘生物制剂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

二、能同时在几家医院享有特殊病的待遇?

自2023年1月1日起,同一种“特殊病种”可以选定2家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特病备案,仅在办理备案的医院门诊享受特病待遇,备案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三、特殊病种如何报销?

一个年度缴纳住院起付金1300元。(但需要注意如果您第一次住院为普通身份,那么办理了特殊病之后还需再启动一个650元起付金,之后在一个年度内无需再交起付金)。在选定医院门诊就医,符合治疗“特殊病种”的相关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

四、特殊病办理流程

挂号就诊e医师填写特病申请表并开具诊断证明e持医保卡、申请表及诊断证明书到医保办办理特病备案e持医保卡到办卡处办理特病身份关联。

五、特病没到年限,能否转至其他医院?

可以。具体流程为:到住院处开具费用结清证明e医保办公室办理特病注销手续e第二天持特病注销单及医保卡到需要办理特病的医院办理备案手续。


特殊病费用报销待遇表(同住院待遇)

人员类别

起付标准

1300-3

3万-4

4万-10

10-封顶

封顶金额

在职

 

 

1300

85%

90%

95%

85%

50

退休

91%

94%

97%

80%

城乡居民(老年人及劳动年龄内居民)

 

1300

75%

25

学生儿童

650

75%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