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患者更改自己的定点医院分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两种情况:
1.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更改:
①由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变更。
②由单位通过社保企业版软件报盘至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③个人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医保北京”公众号进行自主办理
“医保北京”公众号菜单栏与“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助变更的步骤相同。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选择“职工个人业务”——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选择被变更医院 ——选择新的定点医院——变更成功,次日生效。
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变更:
①向参保地社保所申请变更。
②个人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医保北京”公众号进行自主办理。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居民医疗登录”(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登录成功后)——“账户信息采集和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选择“待变更的定点医疗机构”,点击“修改”后,搜索查询“新的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后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