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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就诊及报销流程
发布时间:2020-03-12

一、医疗保险患者门诊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流程

1、首次就诊患者持“社保卡”到我院一层建卡处办理医保信息的关联手续;

2、通过我院门诊自助机、门诊挂号窗口挂号就诊

3、相关诊室就诊;

4、持“社保卡”及医师开具的医保处方、化验、检查或治疗单在我院自助机上或收费窗口进行缴费,门诊实时报销过程完成。

温馨提示:

城乡老年人及劳动年龄内居民,门诊就诊实行基层首诊制度。未经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转诊到我院就医,发生的门诊{急诊除外}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二、医疗保险患者住院实时结算流程

1、患者持“社保卡”和医师开具的住院通知书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2、按住院通知单上的要求及金额缴纳住院押金;

3、将“社保卡”交至住院处并留存;

4、相关科室住院治疗至康复出院,

5、患者或家属持住院押金条在住院处进行费用结算,押金多退少补,退还患者“社保卡”。

温馨提示:

1.医保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发生门诊费用,否则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如果您是从其他医院出院到我院住院的患者,请提供上家医院的准确出院日期(出示诊断证明或出院通知单),按医保中心规定上家医院和下家医院的出院和住院日期不能交叉重复。否则医保不予报销。

三、医疗保险患者门、急诊(留观)、住院费用手工报销流程

1、符合手工报销的条件:

(1)新参保人员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2)急诊未持“社保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3)“社保卡”挂失、补(换)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4)“社保卡”手工报销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5)“社保卡”欠费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2、手工报销需要从医院获取并提交给单位或社保所的材料:

(1)门、急诊收费票据(住院患者是住院收费票据及清单);

(2)处方底方(急诊处方须加盖急诊章);

(3)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4)急诊(留观)诊断证明;

(5)全额结算证明(门、急诊在医保办开具;住院在住院处开具)。

3、材料齐全后交至单位或社保所进行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