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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顺利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
发布时间:2013-11-1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于2013年1月4日在官网上发布了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通过资格认定复核检查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以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技术审核以及会审,我院11个专业(中医心血管、中医呼吸、中医消化、中医肾病、中医肿瘤、中医皮肤、中医脑血管、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肛肠、中医骨科)全部通过复核检查,具备继续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证书编号为ZF20120173)。

此次资格认定复核检查的顺利通过,标志着我院药物临床试验的管理和研究水平再次得到SFDA认可。我们也将以此为动力,认真总结、积极改进,更加完善药物临床试验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各专业组的临床试验水平,从而推动我院学术水平和科研地位的提高。

2012年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复审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