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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临床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0-11-09

一、报考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招生专业目录)》的申请条件

2.申请者英语水平要求:

(1)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TOEFL≥90分(IBT);

②新GRE≥305分;

③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

⑥IELTS≥6.0;

⑦在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校获得过学位。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7年内(2013年1月1日之后)有效,其余英语成绩5年内(2015年1月1日之后)有效。

(2)申请者英语水平未达第(1)条的要求,可以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每年3月份考试),英语成绩合格者当年可以申请参加春季补充选拔批次考核。

3.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4.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5.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6. 申请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符合上述1-5项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入学报到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一级学科范围;

(2)中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或学术学位型应届硕士研究生,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一级学科范围。

二、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将以下申请材料按统一格式电子版提交至学院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交学院:

1.申请材料

1) 《报名登记表》一份(网报后打印);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在读证明(按照统一格式);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 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 符合报考要求的英语水平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

6)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研究进展);

7)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专利、科技成果奖等)复印件;

8) 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综合水平的证明材料;

9) 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按统一格式,密封后提交);

10) 与申报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11) 申请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非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入学报到时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进行复审;

12) 能够证明自己在学期间参加学生活动、社会活动、培训或比赛的获奖证明等;

13) 不超过300字的个人陈述(见附件1)。

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做出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处理,并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资格。

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科研成果务必提供已经发表的论文全文,已经接收的论文提供全文和接收函,主持的科研项目需提供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件,获奖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特别注意: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科研成果和获奖一律不予统计,请考生对照填入汇总表的科研成果和获奖进行一一对照并在证明材料首页右上角做好序号标注;科研成果和获奖的统计日期截止至报名当年8月31日,在此日期后取得的成果和获奖不予统计。

2.格式要求:以上材料请按照顺序扫描为PDF版,并制作汇总清单,所有材料电子版在12月8日24:0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北京中医医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科研成果汇总”,所有材料纸质版在12月8日24:00前邮寄到指定地址。

3.接收邮箱:yanfushi2020@163.com

4.纸质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小取灯胡同5号院206室。

5. 公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的网址:https://www.bjzhongyi.com/zyb_yjsjy。

三、资格审查办法

申请者于12月8日24:00之前将准备好的材料交学院,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放弃资格。

学院将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含3-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按1:5的比例(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按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笔试及技能考核的申请者名单,综合笔试及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答辩考核的申请者名单,综合考核结束后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资格审查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身体健康,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术背景: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在相同一级学科。

3.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本科及硕士阶段在校学习课程成绩不能有不及格课程,如果成绩较好、班级排名靠前者将酌情加分。外语成绩较高或有连续3个月以上赴海外研修经历将酌情加分。

4.学术成果:至少有一篇第一作者的中文核心期刊文章,资格审查小组将根据发表的论文数量、水平(期刊级别与影响因子),及获得课题项目级别以及专利等在其中排名位置等因素酌情加分。

5.综合素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得奖励与处罚情况、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等。

四、综合考核办法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对专业学位的考生加强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同时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一)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1.知识理论水平与应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时间:2020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笔试,闭卷,时间3小时

内容:①专业基本知识:根据各一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②专业外语: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③专业应用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文献应用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

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教育处实训室(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小取灯5号院)

★合格线:6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实践操作能力考核。

参加笔试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原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和电子设备进入考场,遵守考场规则。

2.实践操作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1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内容:重点考核临床技能与应用能力或实验室技能水平,时间60分钟。A.临床技能考核(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必考):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住院病历及首次病程记录书写等。B.实验操作技能考核:基础及临床实验常用技能操作。

★合格线:60分。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答辩环节。

3.面试答辩考核(满分100分)

知识理论水平与应用能力考核、实践操作能力考核均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答辩考核环节。

★时间:2020年12月17日至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由考核专家组通过面试答辩方式对考生逐一考核。考核专家组一般由5位博士生导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本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面试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面试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考生需要准备3分钟PPT汇报,需要在答辩前一天发到指定邮箱。

内容:专业知识水平与应用能力,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合格线:60分。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二)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30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知识理论水平与应用能力考核成绩+实践能力考核成绩+面试答辩成绩。

★合格线:180分。

各单项考核成绩、总成绩都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

1.学院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相同学位类型的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申请人资格审核情况、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情况,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本学院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2.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在5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4. 所有到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按照国家及北京市当前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来我院参加复试需提前14天每日上报体温、流行病学史,来院当天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如12月15日来院考试,报告日期需要在12月9日及之后),并按我院防控要求穿白衣,戴帽子、口罩等进入病房、实验室。具体以考试当日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七、咨询方式

电话:010- 64031290 (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邮箱:yanfushi2020@163.com

八、监督电话

学院:010-87906525       学校:010-83911095

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临床医学院

                            2020年11月9日

附件1:

个人陈述

请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300字以内的个人陈述。

一、学习经历(包括在学期间参与的学生活动及获奖情况等能够体现个人综合素质的事迹)

二、硕士论文工作创新点描述

三、科研经历(包括经验、科研特长、突出能力等)

四、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科研计划(包括希望解决的科学问题和研究设想)

五、出国交流访问学习经历(若有请务必填写,并标注交流访问学习的起止时间、目的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