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类型
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临床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学术学位(专业代码非“105”开头的专业及研究方向),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的专业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与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一类是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105”开头的专业及研究方向),以培养中医医师领域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临床医疗工作能力与临床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
二、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全日制
2.基本学习年限:3 年
三、基本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
4.在国(境)外院校取得硕士学位者,报名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正教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TOEFL≥90 分(IBT);
②新 GRE≥305 分;
③WSK(PETS5)考试合格;
④大学英语六级 CET6≥425 分;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
⑥IELTS(A 类)≥6.0;
⑦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⑧我校组织的 2026 年医学博士英语考试成绩≥50 分(当年有效)。
此成绩须是在我校参加考试获得的成绩,在外校报名考试获得的成绩不予认可。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7 年内有效(2018 年 1 月 1 日之后参加考试),其余英语成绩 5 年内有效(2020 年 1 月 1 日之后参加考试)。
7.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 1051**)、中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 1057**)的考生,除符合上述 1-6 项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提供在读证明),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入学报到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原则上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一级学科范围。
(2)临床医学、中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或学术学位型应届硕士研究生,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原则上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一级学科范围(见学校招生简章)。
8.报考考生必须有至少一篇已被录用或已发表的,以本人为第一作者的中文核心期刊文章或 SCI 文章。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与缴费
1.网上报名:考生于学校规定时间 2026 年 5 月 15 日 10:00 至 5月 25 日 10:00(北京时间,后同)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zsxt.ccmu.edu.cn。
特别提醒:
(1)为了保证系统正常使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2)本年度已注册报名(报名号以 26 开头者)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使用原报名号登录,进入“报考信息管理-报名登记表”,点击“新增”,进行各类信息的填写。本年度未注册过的考生需要在系统中注册。
(3)考生必须按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只能在未缴费前进行修改,缴费成功后,所有信息均不可更改;②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③通讯地址应填写详细,要在 2026 年 7 日 15 日之前不会变化,以便顺利接收录取通知书;④联系电话要为本人常用手机的联系方式,且保持畅通状态以便接收信息;⑤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得修改。
(4)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可提交一条报名信息。
2.缴费:网上报名信息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或因个人原因缴费不成功者报名无效。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缴费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 10:00 至 5 月 28 日 10:00。收费标准为 200 元/人(不含体检费)。收费平台每日 23:00-24:00 关闭,请考生避开此时段缴费。
※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后,A4 纸双面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并签字。
(三)提交材料
考生将以下申请材料严格按照要求格式整理,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问卷星链接,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完整的(共 14 项)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1.申请材料要求
材料 3(在读证明)、材料 4(在读证明)、材料 5、材料 6 模板的下载地址:http://yjsh.ccmu.edu.cn/zsgz/xzydzsgz/index.htm 或报名系统首页。
注意: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证并核实,将做出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处理,并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资格。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科研成果和获奖一律不予统计。
2.提交要求:请将上述 1~13 项材料按顺序排列,在每项材料的首页右上角标注序号,扫描或保存为一个 PDF 文档,命名为“姓名+手机号+专业+报考导师姓名+材料”,第 14 项材料命名为“姓名+手机号+专业+报考导师姓名+自我介绍视频”,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 11:00 前,上传至问卷星链接https://bjzhongyijyc.wjx.cn/vm/PpLTxY0.aspx,逾期接收材料问卷关闭,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查
1. 资格初审
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含 3-5 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按照 1:10 比例(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按审核合格的人数)择优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笔试的申请者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s://www.bjzhongyi.com/zyb_yjsjy
资格审查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身体健康,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术背景: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应与报考专业在相同一级学科范围。
(3)上述 14 项申请材料,其中硕士阶段在校学习课程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的情况;必须有至少一篇已被录用或已发表的,以本人为第一作者的中文核心期刊文章或 SCI 文章。
2.现场复审
入围学院综合考核笔试的考生需在参加考核时携带上述 1-13 项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注意:两份专家推荐书的要求: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正教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由专家亲笔签字密封后,在封口骑缝处签名。专家推荐书务必使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模板,下载地址:http://yjsh.ccmu.edu.cn/zsgz/xzydzsgz/index.htm。
学院审核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专家推荐书将留存在我学院,不予退还。
五、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根据中医学特点和培养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的形式,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同时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心理素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1.知识理论水平与应用能力考核(满分 100 分)
★时间:6 月 1 日-6 月 8 日,具体时间待通知
形式:现场笔试,闭卷,时间 120 分钟
内容:①专业基本知识:根据各一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②专业外语: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③专业应用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文献应用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
笔试考场:北京中医医院教育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小取灯胡同 5 号院,具体地点待定)
★合格线:60 分,不合格者不具备进入面试考核的资格。
参加笔试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原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和电子设备进入考场,遵守考场规则。
※学院根据笔试成绩,按 1:3 比例(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按笔试考核合格的人数)择优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申请者名单。
2.面试考核(满分 100 分)
★时间:6 月 1 日-6 月 8 日,具体时间待通知
形式:由考核专家组通过面试方式对考生逐一考核。考核专家组一般由 5 位博士生导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本领域专家不少于 3 名。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面试专家小组进行考核。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内容:专业知识水平与应用能力,专业技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合格线:60 分。不合格者不具有拟录取资格。
(二)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 200 分,120 分为合格)
综合考核总成绩(拟录取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合格线:120 分。
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合格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合格
各单项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均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六、调剂
第一轮考核完成后,若有空缺名额,则由学校统一安排调剂工作。
七、体检与拟录取
1.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各类考生于复试考核或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2.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对报考同一导师、相同学位类型的考生总成绩进行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情况,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考生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
4.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学院进行核查。
八、 监督保障机制
1.本学院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2.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接收邮箱:jyc@bjzhongyi.com),学院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如对院级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4. 监督电话:010-87906525。
九、公示网址
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补充批次)招生工作办法、进入笔试的申请者名单、进入面试考核的申请者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在以下网址公示: https://www.bjzhongyi.com/zyb_yjsjy。
十、咨询方式
电话:010-64032860(工作日 8:00—11:00,14:00—17:00)。
十一、监督电话
学院:010-87906525。
本办法未尽事宜均按照《首都医科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补充批次)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临床医学院
2026 年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