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临床医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相关要求,我院已完成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各项考核工作。对考核合格考生,按报考同一导师、相同学位类型的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现将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公示期间,如考生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反馈申诉人。若对院级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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