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费用报销待遇表
注:急诊未持卡、单位欠费、手工报销期间、补换卡期间,所发生的门诊相关费用,须持单据到医保办公室开具全额结算证明,到单位或社区办理手工报销。
住院费用报销待遇表
注:急诊未持卡、单位欠费、手工报销期间、补换卡期间,所发生的住院相关费用,结账时须在住院处开具全额结算证明,到单位或社区办理手工报销。
温馨提示:
1.基本医疗保险患者有疑问请咨询: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电话为12333。
2.住院患者办理转院:转出后24小时内再入院的,可以按照连续入院对待,超过24小时重新入院的,按二次住院对待并收取起付金650元。
3.门诊看病的异地就医患者持费用清单、异地就医核查表到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回参保地审核、报销,报销待遇按参保地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