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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患者如何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
发布时间:2023-10-31

1. 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按照国家“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则,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保险待遇,只能参保人员本人享受,需实名制就医。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目前拓宽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由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2.“家庭成员”的范畴?

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同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必须进行备案。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3. 如何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备案成功后,可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操作步骤】

步骤一: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进入“医疗保障个人网厅”界面,点击左侧菜单栏的【我要办】模块,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

步骤二:查看承诺书,勾选【本人承诺添加的共济对象身份真实有效!】,点击【确定】按钮。→查看【操作提示】:参保人维护家庭共济关系信息后,共济对象于2022年12月01日起,可使用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点击【确定】按钮。→点击【添加共济对象】按钮添加新的共济对象。

步骤三:输入【共济对象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

步骤四:添加新共济对象成功后,列表会展示新添加共济对象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查看业务反馈结果。

提示:添加和删除共济对象可以同时操作统一提交。如需调整共济账户使用顺序,可点击左侧菜单栏的【我要办】模块,选择【共济账户使用顺序维护】功能。在系统展示当前共济账户使用顺序维护列表,根据实际情况点击【置顶】、【升序】、【降序】、【置底】调整共济账户顺序,调整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

【各区经办机构窗口 办理】

1、本人办理: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代人办理:需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可提供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